取消物业,让街道接管小区,能实现吗?听听专家怎么说,太真实了

近年来,业主和物业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多,大多数业主都觉得物业收费不合理,而且服务也比较差,还有公共收益不透明、遇到事情相互推诿等问题,这让很多业主都萌生了同一个想法,那就是取消物业,直接交给街道或者社区来管理小区,毕竟街道或者社区属于政府机构,办事更靠谱,但这件事能实现吗?我想说的是,理想很美好,但现实却很残酷!
很多人可能不清楚,现在物业公司退出小区已经成为普遍现象,有数据显示,仅2026年第一季度,全国就有173家物业公司主动撤离小区!全年预计会有上千个小区面临无人管理的局面。在不少城市,没有物业的小区早就已经存在了,以上海为例,全市就有18%左右的小区没有物业公司管理,还有湖南省的湘潭市,全市2000多个小区,没有物业的小区就有1400多个,占比超过6成!尤其是大量的老旧小区,物业费收不上来,利润低,几乎没有物业公司愿意接手。
年后我们公司也做过一次调研,大多数人支持街道接管小区的理由非常实在,大概可以归纳为3条。第一,街道属于基层政府部门,不会像商业公司那样唯利是图,账目公开透明也容易做到,不会存在暴力敛财、侵占小区广告以及车位收益的情况。第二,街道的执行力更强,遇到违建占道、邻里纠纷、安全隐患等问题,物业管不了,但街道是有这个管理权限的,处理问题的效率更高!第三,街道接管小区,已经有地方试点了,而且效果还不错,居住环境得到了明显的提升,比如长沙的雨花区,就有300多个小区是由街道统筹改造和管理的,对比乱象丛生的物业公司,街道接管,能更让业主感到放心。
展开剩余66%但这个提议,专家却普遍认为基本上不可能实现,最多能做到兜底老旧小区,新建商品房完全行不通!比如中国社区发展协会会长陈越良曾经就很直白地说过,全国一刀切地取消物业,全部交给街道接管,这是不可能实现的,根本不具备落地的可行性!再比如全国物业管理行业专家王兴宏也说过,街道接管小区属于越权管理,没有经过全体业主大会的表决同意,街道是无权单方面接手小区的,由街道接管小区,法律上不合规!
说实话,我也觉得大多数物业公司都不作为,但取消物业,由街道接管小区,这个提议我觉得也不现实!为什么?首先,从法律层面上来讲,ktv把奶罩解开让客人摸啪啪街道是没有接管小区资格的,为了确定这件事,我还特意查了《民法典》,确实有这一条。根据《民法典》和物业管理相关条例的规定,小区建筑,以及公共区域的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,聘请物业属于是业主民事合同行为,街道和社区的职责是监督、调解、指导,属于是裁判员的角色,不能直接下场参与小区的全套服务,强行接管更是属于越权管理!除非改变这条法律规定,但大家觉得这可能吗?
其次是人力和专业能力的问题,一个普通中型小区,常年需要的保安、保洁、绿化、水电维修、电梯检查等等至少十几个人,而且还都是具有相关专业的人,全年的运营成本大概在几十万到上百万之间,街道的工作人员每天都有大量的行政工作,比如社保、计生、安全检查、文明创建、矛盾调节等等,根本没有多余的人手全天候的守在小区处理各种错综复杂的问题,而且像是电梯维保,消防检测这些,都需要专业的资质,社区工作人员能干得了吗?一旦出现安全事故,责任划分怎么界定?招人也不现实,给不给编制?支出从哪里走账?这些都是现实问题。
最后就是钱的问题,这也是最现实的问题,哪怕是街道接管,是不是也需要给雇佣的员工发工资?是不是也需要买物资?修设备?不可能免费服务的!我在查资料的时候,看到宿州曾经有两个小区物业撤场以后,就是由街道社区代为管理的,短短一年的时间,就因为物业费收不上来,街道无力承担开支,最终代管失败了!其实很多人想让街道接管小区的真实目的,就是不想交物业费,关于这一点,我可以明确的告诉你,这是不可能的!用全体纳税人的钱,为个别小区的开销和服务买单,大家觉得合理吗?答案很明显。
我不夸张地说,很多品质要求高的新建小区,如果没有了物业服务,几乎是没办法正常运转的!垃圾处理怎么办?电梯维护怎么办?治安管理怎么办?这些都是需要考虑的。
说到底,大家反感的从来不是物业管理本身,而是物业乱收费、不作为、态度蛮横的黑心物业,与其取消物业,让街道接管,我认为还不如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更靠谱,物业的资金流动,由街道和业主共同监管,公共部分的收益,属于全体业主共有,社区维护花不了的那部分,可以合理分配给全体业主,对于一些不合理的收费,直接取消,对于不缴纳物业费的业主,也可以有一定的惩罚措施,比如分配公共收益的时候,少分一点等等,三方互相约束,这才是长久可行的小区治理方式,一味的幻想着让街道接管,免费服务,最终只会失望收场!对此,你怎么看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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